精神卫生科成立于1979年珠海特区设立时,是珠海市精神卫生防治技术指导中心、是精神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市精神医学临床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指定单位。
主要职能是除承担日常门诊工作外,协助、省、市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划并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宣传教育及相关人员培训;负责精神疾病工伤残疾、劳动能力、智力等级评残工作的鉴定、技术指导、培训、督导、鉴定复检等;指导区县级精防机构工作,定期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及承担筹建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等其他任务。
现有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26名,其中硕士研究生4名,本科20名,职称4名,中级职称5名,级心理督导师1名。拥有全市台从英国进口的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仪,心理CT系统、脑诱发电位检测仪、生物反馈治疗仪、多导睡眠仪等先进医疗设备,对心理障碍、精神疾病能采用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物理治疗等综合疗法。
擅长:对于失眠、情绪、行为等精神心理问题的治疗,尤其是疑难病例的综合处理。
未来发展方向:开设精神科住院部,全面提升精神心理疾病的预防、治疗及康复能力。着力打造包括睡眠监测、心理治疗、危机干预、司法鉴定等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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